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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倾心调解两案一并履行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4-06-19 16:24:55 打印 字号: | |

“感谢你们大热天的给我们调解,终于解决了我们好几年的愁心事。”燕某的家人激动地对法庭干警说。6月13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小龙马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同时结合案情,对已判决尚未履行的另一起案件也进行了调解,两案当庭同时履行完毕。

原告燕某系燕某某的姐姐,在燕某某与苏某处理离婚纠纷期间,苏某于2020年9月将燕某名下的车辆扣留。经燕某多次催要无果,燕某诉至法院,要求苏某返还其车辆,并赔偿车辆折旧等费用。

在通知被告苏某到庭后,李昕法官团队了解到关于苏某与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该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判令燕某某给付苏某赔偿金5000元。判决生效后,燕某某未履行。苏某同意返还燕某车辆,但要求燕某某先给付其5000元赔偿金,后返还车辆。燕某称苏某与燕某某的纠纷与该案无关,要求苏某立即返还其车辆,并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折旧费等费用。双方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李昕法官团队经过分析研判,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衍生案件,虽然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双方之间的矛盾并未实质化解,互不信任,调解难度大。

李昕法官团队坚持实质化解纠纷的理念,给予双方充分时间说明案件缘由,耐心倾听各方诉求。李昕法官团队与双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调解,详尽释明诉讼风险,分析法律关系,说服当事人“打官司不是为了斗气,案结事了是最终目的”。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工作,李昕法官团队逐渐平息了双方的“心火”,最终被告苏某同意返还车辆,并对赔偿金进行了部分减免,燕某某到场后表示可以当庭履行赔偿金。

时值中午,李昕法官团队一方面通知当事人苏某将车辆运至法庭当庭交付,一方面督促燕某某准备案款。车辆到达法庭时,已近当日14时,李昕法官团队见证双方当事人查验、交付车辆,支付赔偿款。至此,两案顺利当庭履行完毕。

 


 
来源:永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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