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庭大热天的给我们调解,终于解决了我们好几年的愁心事。”燕某的家人激动地对法庭干警说。6月13日,永年区法院小龙马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同时结合案情,对已判决尚未履行的另一起案件也进行了调解,两案当庭同时履行完毕。
原告燕某(女)系燕某(男)的姐姐,在燕某(男)与苏某处理离婚纠纷期间,苏某于2020年9月将燕某(女)名下的车辆扣留,经多次催要无果,燕某(女)诉至法院,要求苏某返还车辆,并赔偿车辆折旧等费用。
在通知被告苏某到庭后,李昕法官团队了解到关于苏某与燕某(男)离婚纠纷一案,我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判令燕某(男)给付苏某赔偿金5000元。判决生效后,燕某(男)未履行。苏某同意返还燕某(女)车辆,但要求燕某(男)先给付5000元赔偿金,后返还车辆。燕某(女)称苏某与燕某(男)的纠纷与本案无关,要求苏某返还车辆,并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折旧费等费用。双方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李昕法官团队经过分析研判,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衍生案件,虽然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两方之间的矛盾并未实质化解,互不信任,调解难度大。
李昕法官团队坚持实质化解纠纷的理念,给予双方充分时间说明案件缘由,耐心倾听各方的诉求。李昕法官、法官助理杨玉洁和书记员韩李松齐上阵,与当事人背靠背调解,详尽释明诉讼风险,分析法律关系,说服当事人“打官司不是为了斗气,案结事了是最终目的”。经过一上午的调解,逐渐平息了双方的“心火”,最终被告苏某同意返还车辆,并对赔偿金进行了部分减免,燕某(男)到场后表示可以当庭履行赔偿金。
时值中午,干警韩李松一方面通知当事人苏某将车辆运至法庭当庭交付,一方面督促燕某(男)准备案款。车辆到达法庭时,已近下午两点,李昕法官团队在40度的高温下,见证双方当事人查验、交付车辆,支付赔偿款,两案顺利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