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婚恋型”诈骗案件,被告人作为有妇之夫,却以单身汉身份与他人谈婚论嫁,诈骗他人钱财,最终难逃刑罚。
2018年,被告人郑某与被害人李某相识,相处过程中,郑某对李某隐瞒已婚且育有2个孩子的事实,与李某建立了所谓的“恋爱关系”,并赢得李某信任。此后,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以需要资金购买车辆、婚房等为理由,骗取李某财产30余万元。2021年3月,识破郑某骗局的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11月,郑某被抓获归案。
永年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对案件性质进行了细致研判,认为该案虽系刑事案件,但其背后根源系因个人感情牵扯的民间纠纷,因此对该案的处理,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应既要依法惩处,化解“症结”,更要重视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心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向郑某及其家属释法明理,讲明法律责任,并邀请婚恋指导方面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最终,郑某表示认罪,并积极退赔了李某相关款项及经济损失,李某对郑某表示谅解。
5月26日,永年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判决。法官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郑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官提醒:婚恋型诈骗手法多样,一定要警惕完美爱情背后的“甜蜜”陷阱,对待婚恋时要保持负责谨慎态度,面对“完美恋人”提出借款、大额转账时,不要轻易相信;及时核实婚恋对方的必要信息,多渠道了解对方真实情况,不要“为爱上头”,同时在交往过程中,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和财产信息,不要随意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