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永年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引领社会风尚十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区委宣传部赵明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志华发布“引领社会风尚十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审管办主任单飞鹏回答了记者提问。
永年区法院从近年审理执结的案件中精挑细选、好中选优推荐上报,选取了涵盖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刑事等领域10个坚守人民立场、尊重群众朴素情感、尊重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案例,经层层把关、严格筛选后脱颖而出,并由我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推出“引领社会风尚十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在纠纷处理上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面对矛盾冲突、是非曲直,不回避、不含糊、不迁就,坚决反对“和稀泥”,为行善尊规者撑腰鼓劲,让自甘风险者自负其责,让失德乱序者承担后果,使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心中朴素的公平正义观,体现了新时代人民司法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鲜明导向。
发布案例的十个典型案例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案例“‘请托入学’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和“外卖小哥出事故,保险公司未尽提示说明义务不免责”,对于违反公序良俗基本准则或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坑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坚决说“不”,以公正司法呵护道德正气。如案例“重婚一方起诉离婚,保护无过错方权益判不离”、“父母提供大额资金无明确赠与表示,法院判决子女归还”和“恋爱转款引纠纷,如属借款应返还”,均是婚姻家庭这种“群众身边的热点事件”,从小切口入手,作出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人民群众朴素价值观的裁判结果,对倡导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树立良好家风、社风具有典型意义。如案例“行人醉酒上高速,不当索赔被驳回”和“事故认定重事实,判决归责显公平”,法院裁判没有偏袒所谓“弱者”,而是对社会主体权利义务划分了合理界限,向全社会传递了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违法谁担责”的明确信号,充分体现了司法裁判“让违法者不侥幸、让守法者不惶恐、让围观者得正念”的司法理念,捍卫了法治权威。如案例“知假买假不应该,恶意索赔被驳回”和“注册商标受保护,违法使用要赔偿”,围绕“恶意索赔”、“傍名牌”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能动裁判职能作用,既制止了不法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司法价值层面引导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如案例“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触犯刑法被判刑”,选取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希望能够警醒那些对法院执行工作持有观望、规避、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依法执行,共同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永年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力保障永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审判执行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效。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永年区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妥善审理了一批引领社会“正能量”的案件,既明辨曲直,又树规立范,充分发挥了新时代人民司法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