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民二庭张晓静法官团队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张晓静法官团队的努力调解下,原被告握手言和,案件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
原、被告系多年好友,被告因经营运输需要,从原告处购买了一辆货车,双方签订了买卖车辆协议,在签订协议当日,原告即将车辆交付给被告,并约定被告于2022年5月份前将购车款交付给原告。
该案受理后,张法官多次同被告联系,被告均不接听或拒接。张法官经多方询问,找到被告妻子赵某电话并联系,同赵某边聊家常边释法律。在此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二人关系之前特别好,被告购买车辆后由于疫情及运输行情不好等原因没有挣到钱,现在资金确实紧张,被告目前仍在外地跑运输。了解到此情况后,张法官同原告联系并说明情况,劝说原告考虑双方之前关系并换位思考。原告也表示理解,只是因为近期跟被告联系不上,无奈才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被告未到庭也联系不上。在此情况下,如果按程序只能缺席审理。张法官及书记员胡佩香轮流与原告做工作,毕竟双方原来关系很好,没有必要闹僵,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最终原告主动同被告联系。
被告接听电话后,张法官抓住机会,同被告讲道理、释法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被告同意马上到法院接受调解。30分钟后,被告如约赶到法院,向原告承诺一定时间内给付原告购车款,原告表示同意。张法官和书记员胡佩香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及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原、被告握手言和,并互相询问了最近的情况,临走时共同向法院表示感谢。
永年区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调解缓和矛盾、化解纠纷的作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