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大北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秦强法官团队坚持调解优先、多方参与及感情修复等家事案件审理理念,最终促使双方重归于好。
原告董某与被告盖某经人介绍认识,按照农村习俗举办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一个男孩。原告董某在与被告盖某共同生活中,因家务琐事及被告盖某在手机上赌博,双方产生矛盾,原告董某带孩子回娘家居住,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秦强接手该案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有和好的可能,秦强和法官助理马泊共同对双方进行调解。被告盖某和好意愿强烈,但原告董某对被告盖某的怨气较大,化解难度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庭审期间,被告盖某态度诚恳,并表示坚决悔改,原告董某的态度出现松动。庭审结束后,秦强和马泊再次联系双方到庭调解,并转变调解思路,通知双方父母及律师到庭,开展法庭调解、律师调解及父母劝解相结合的全方位、多角度调解,最终原、被告重归于好。被告盖某保证以后坚决不再上网 “玩游戏”,努力赚钱、照顾家庭,原告董某也同意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对法庭调解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在农村地区,男女双方举行典礼仪式并共同生活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现象十分普遍,虽然双方没有法定的婚姻关系,但处理不当,极易出现矛盾激化,进而影响社会稳定。永年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坚持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原则,通过多元化调解的方式,注重感情修复,“对症下药”化解矛盾,让濒临破碎的家庭恢复往日的温情,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