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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网络购物起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2-08-12 08:50: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年区法院广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网络购物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在陈丽娟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原告蔡某系某购物平台店铺店主,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今年3月,被告赵某通过平台在原告处购得某品牌笔记本一台,并支付5944元。原告客服人员遂根据被告提供的收货信息安排库房发货,但因操作失误,在平台系统误填了发往其他处的快递单号。被告根据快递信息显示,以未收到货为由发起退款申请。原告店铺客服人员遂与库房沟通,但因沟通有误,错认为没有向被告发货,遂同意了被告的退款申请,并实际退款成功。事后,客服与库房盘库对账过程中发现,被告所购买货物已实际发出,且被告也承认签收货物。原告遂与被告沟通付款或退货事宜,沟通无果成诉。

被告赵某表示,此次事件中,原告失误错发单号在先,疫情影响自己无法收货核实在后,且原告在追回货款过程中,言语蛮横,态度恶劣,自己一不能核实原告身份,二不能接受原告无理态度,遂主张由法院或警察核实原告身份以解决争端。

陈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并在了解案情后,确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逻辑关系清晰,遂确定了以调为主的工作思路。反复与被告沟通联系,阐明其在此次网购过程中的行为结果,并详细说明如未如期给付原告货款或退还货物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同意以调解方式给付原告货款,并当场履行完结。至此,案件顺利了结。

我院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聚焦群众维权痛点难点堵点,以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为导向,持续优化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突出工作效能,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