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争女儿起纷争 法院调解终圆满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2-08-08 09:46: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临洺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刚年满8周岁女孩的抚养权纠纷案件。

原告柴某和被告杜某在2021年4月份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儿子和女儿跟随原告生活,原告自行承担抚养费。离婚后不久,被告借探望女儿的机会带走了女儿,并拒绝将女儿送回原告处,被告还为女儿办理了转学手续。原、被告双方经多次调解无果后,原告诉至本院。

立案当天,原告就到法院情绪激动地对法官豆永周表示自己一定要争回孩子,大有拼命一搏的架势。收到案件材料后,豆永周法官和法官助理郭亚南确定了以调解为主的审理思路,在尊重孩子意愿基础上,尽量通过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

审判工作不仅要保障孩子的良好生活和学习环境,也要使双方都能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郭亚南及时通知被告到法院,了解了孩子和被告在一起生活的情况,并进一步确认孩子现在学校接受教育。被告表示只是想与孩子共同生活,尽母亲的责任。后郭亚南多次与原、被告进行调解工作,但双方均以对方不能照顾好孩子为由,不愿作出让步。

审理过程中,郭亚南发现被告虽然现在带着女儿一起生活,但并未要跟原告争夺抚养权。随后豆永周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向被告解释现实情况,抚养权关系到子女上学、学籍等一系列问题,希望被告能换位思考,也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一下现实处境。在豆永周法官和郭亚南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原告去学校顺利接回了女儿,双方也达成了探望孩子的协议。

父母离异后,不论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父母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应尊重孩子的意愿,为孩子创造最有利的生活、学习环境。同时法官提醒,如果离婚后对子女抚养权产生异议,可以通过正规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私自将孩子接回去抚养,后续会产生很多问题。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