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广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居关系产生的矛盾纠纷案件。在陈丽娟法官不懈努力下,积极促进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李某与被告冀某于2019年年初相识,同年年底举行典礼,并育有一女,期间并未办理结婚登记。2020年,被告在双方发生矛盾后,回娘家居住。至此,矛盾由二人的小家庭扩延至双方的大家庭。直至起诉前夕,双方家庭几次大打出手,后甚至报警处理纠纷,双方均被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引起行政诉讼。
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并诉请要回女儿抚养权,被告返还其彩礼并支付其赔偿金。广府法庭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积极开展双方工作,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针对原告诉求,陈法官向其说明二人同居,且育有一女,现因家庭纠纷,二人缘尽,但女儿是血脉的延续,女儿是无辜的。出于对子女考虑,孩子年幼与母亲共同生活更为适宜。另一方面,陈法官与被告取得联系,站在女性的角度为其分析,原告为这段感情做出的辛苦付出,现因不可避免的矛盾,双方家庭剑拔弩张,出于对家庭考量,对子女考虑,理智面对二人关系是当下最好解决途径。最终,在陈法官多番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场领取调解书,并就打架事件双发互相达成谅解,形成和解协议。至此,民事、行政案件均得到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永年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保稳”的办案思路,将调解理念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与群众利息密切相关的案件,最大限度析法明理,全力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使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切实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