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自5月1日起,永年区法院受理永年区、复兴区、丛台区、涉县、武安市、广平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馆陶县辖区内的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4月20日至26日,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周。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4月25日,永年区法院组织开展了“尊重知识产权 维护市场秩序”宣传活动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
4月25日上午9点,永年区法院知识产权团队干警走上街头,开展主题为“尊重知识产权 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彩页、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共计发放宣传资料7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4月25日下午,永年区法院组织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邀请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公证处及律师代表参加。院领导张利民、刘先芃、李如科及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全体干警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李如科同志介绍了我院知识产权团队的成立情况、受案范围、管辖区域、人员组成等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谈了工作思路。与会人员积极围绕如何从源头上减少商标、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大行政查处力度、提升企业法律意识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与会人员充分发言,介绍了相关工作经验,并提出了建议。
座谈会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同志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与区法院加强协同配合,以实际案件为切入点,积极探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尽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净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区司法局负责同志表示,将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
区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介绍知识产权公证、取证的重要意义,将主动与区法院知识产权团队对接,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做好取证工作,为区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提供有力保障。
律师代表分享在自身代理过的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
刘先芃同志指出,确定由我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是上级法院对永年区法院的信任和肯定,对于法院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司法局、公证处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共同为区域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