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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好朋友结怨成诉 以调解化解心结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28 09:38:22 打印 字号: | |

3月25日,永年区法院民二庭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司法为民暖人心 耐心细致促调解”的锦旗。据悉,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时,通过承办法官李英和助理段雅辉耐心调解,最终促成了当事人宋某和邯郸某公司的达成和解。原、被告及双方代理律师都对办案法官的悉心工作表示钦佩,特意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原告宋某与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朋友关系,多年来双方以被告公司名义合作承包工程,工程款均通过被告公司进行结算。后原告宋某经核算,发现被告公司欠自己300余万元工程款,宋某多次前往被告公司沟通未果,遂发生纠纷。宋某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官李英分别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通过几次沟通,李英认为该起纠纷因双方未能很好地沟通,存在一定误解,才导致出现对立情绪。分析出原、被告矛盾症结后,她认为通过沟通劝导,有助于缓和双方的积怨。于是,办案人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调解还没进行几分钟,双方话不投机,因为一句话争执起来,调解被迫中止。双方当事人随后展开了“花式博弈”。先是原告申请了诉讼保全,被告遂提保全复议;在本院驳回后,又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本院对管辖权异议驳回后,继而提出上诉,后邯郸中院驳回上诉。

为有序推进该案的审理进度,避免因客观因素导致案件搁置,法官李英决定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庭上针锋相对,对对方提交的证据以及主张的事实均不予认可,并提出公章鉴定。李英通过庭审过程,察觉出双方不是为了解决纠纷,而是在相互斗气。针对这种的状况,如果机械办案,很难令双方服判息诉。于是李英安排助理段雅辉按程序组织双方提供鉴材、进行质证,自己则“背对背”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她向双方坦言,如果当下不能达成调解意向,执意选择鉴定而后判决的诉讼程序,耗时、耗力、耗财(鉴定费3万余元),最终结果也未必能如愿以偿。尽管因双方隔阂较大,互不相让,使得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办案干警不气馁、不放弃,委托鉴定与调解两手同时抓,以鉴定促调解。在办案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真正理解了调解结案确实能够实现双赢,于是双方放下成见,冰释前嫌。最终,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当事人的心结也得以化解,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是和谐司法的重要内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用心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一方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秩序,是每名法官职责所在。永年区法院通过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忧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