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强,男,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3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后,先后在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大北汪法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大北汪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他从事审判工作11年,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全市法院案例编写和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荣获共青团永年区委2019年度“永年区新长征突击手”及永年区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他不仅在审判业务方面履职尽责、拼搏有为,还善于钻研思考、积淀法律理论和总结办案经验,先后撰写多篇优秀案例分析,其中4篇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1篇入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案例库,成为指导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审判的经典案例。
一、坚持精业笃行,他是审判理论的“燃灯者”
他是一个热爱学习的法官,总是将自己放进浩如烟海的法律书籍、资料文献中,学思践悟,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一条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他摒弃了就案办案,在繁忙的个案办理过程中,精心总结审判规律和法律要点。他常常利用晚上和周末,挤出宝贵时间,将自己的学习和实践经验,浓缩于纸墨,建章于文字,撰写出多篇富含法律思想火花的案例分析。其中编写的《农村居民民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白某某诉盖某某房屋买卖合同案》入选《中国法院2016年度案例》,《委托贷款合同中的委托人能否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永年县某担保中心诉永年县赵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案》入选《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车辆号牌的变更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李某某等诉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保险合同案》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案件中被告人主观故意的认定——纪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第三件案例分析还同时入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案例库,受到了最高法院、省市法院的好评,为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审判实践提供了鲜活的案例教材,有力的指导了全国、全省法院的审判工作。
二、坚持司法为民,他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守护者”。他既在理论研究方面成果丰硕,也在审判实践上颇有造诣。参加工作11年以来,他凭借着吃苦耐劳、勤学肯干的精神,迅速成长为院里的审判骨干,先后办理民商事和刑事案件1000余件。他始终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责任重于天。在追求办案效率的同时,更注重办案的效果。在他看来,法律不是冰冷的,对待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当事人应该有温度,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2020年,在审理被告人吴某某、赵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中,他发现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审结十分简单,但如一判了之,虽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惩处,但30名工人讨要劳动报酬的权益却不会实现,严重影响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针对上述情形,他积极转换思路,多次联系二被告人家属到庭,努力劝说其筹措资金支付工人工资,也可获得从轻处罚。经过不懈努力,被告人家属终于筹措到20多万元资金,同时工人们也同意谅解二被告人。为保证每一名工人都领取到这来之不易的“血汗钱”,他将30名工人全部通知到法院,工资发放从下午三点持续到晚上七点,最后每一名工人脸上都洋溢着满意的笑容。他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这样用心用情,一次次通宵达旦、耗费心力地赶写判决,一次次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主持调解,始终用行动诠释人民法官的内涵,也赢得了群众良好的口碑。
三、坚持克己奉公,他是同事眼中的“奋斗者”
为了践行一名人民法官的使命,他在工作中始终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奋斗进取”成了他的标签。他干一岗,爱一岗,无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他都认真研习,全力投入,都能做到得心应手、质效上乘。日复一日的辛勤工作,年复一年俯身耕耘,已然把他历练为一名成熟法官。时间见证成长,职业赋予自信。2021年2月,根据院党组决定,他到大北汪法庭任负责人,恰逢法庭员额法官短缺,而案件却爆发式增长,个人名下在办案件经常在100件以上。基层法庭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平凡琐碎,邻里纠纷、家长里短,看似简单的纠纷,想案结事了、化解纠纷,往往需要付出成倍的时间和精力。但他不畏艰难,对审判工作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劲头和热情,忙碌的时候,一天开六七个庭都是常态,开完庭也没有多余的休息时间,不是沟通案情就是研究卷宗。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他从未抱怨叫屈,而是带领法庭干警埋头苦干,今年1月至11月个人结案380余件,名列全院第一。
11年的法官生涯,锻造了秦强同志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攻坚克难、能拼善赢的良好品质。在一次次的案件审理中,他总能铁面无私、秉公办案,坚守司法底线,践行一名人民法官的铮铮誓言,用自己的勤勉敬业,书写了一名基层法官的华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