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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迅速执结民生案 案结事了双方赞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01 11:01: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申请执行人宁某来到了永年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写有“执行楷模 结案神速”的鲜红锦旗。宁某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事故赔偿款,感谢法院的高效工作。”

2019年3月14日,被告李某驾驶汽车与宁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宁某受伤,诊断为面部外伤、外伤性脑震荡等。永年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宁某负次要责任。2021年4月23日,永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除去已给付的赔偿款,被告李某给付原告宁某赔偿金1884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主动履行,宁某申请执行。鉴于该案属于涉民生案件的范畴,申请执行人宁某也已近八十岁高龄,主办法官武伟燕和法官助理李昕在收到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力争早日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兑现。

经初步调查,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李某非永年籍,且在外地打工,主办人第一时间加上了被执行人的微信,与其保持通话,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鼓励他积极履行,以免造成征信等不良影响,并向他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

经过数日的沟通,被执行人李某从亲友处凑齐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执行局案款专户,并第一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宁某领取了全部赔偿款。被执行人李某对法院的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表示了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永年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力争使每一件案件的办理结果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