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临洺关法庭在审理一件返还原物纠纷时,经过法官助理郭亚南多次与原、被告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化解双方的矛盾,案件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
2021年3月份,原告购买了一批钢筋线材,经过酸洗、拔料后,运送到了被告的物流门市,准备通过被告发往江苏。货物送到被告处后,原告也随即赶到被告处,却发现货物已经被第三人拉往别处,现在也不知道在哪。原告找到被告,被告也是一头雾水,称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公安机关查证,原来是被告与赵某合租门市,赵某与第三人之间有经济纠纷。原告的货物送到门市后,第三人误以为货物是赵某的,私底下将货物拉走了。被告说自己也是无妄之灾,正在积极的协同相关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并称原告不应起诉自己,应当起诉第三人返还货物。
案件立案后,法官助理郭亚南认真梳理案情,一方面听取原、被告诉求意见,及时传达、沟通双方意见;另一方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原、被告进行释理明法,从案件矛盾焦点出发,努力寻找案件解决的途径。原告将货物已经送至被告处,则被告有义务将涉案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方。现在货物已经被人拉走,但至今未能明确第三人具体情况,被告对原告的货物损失以及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过郭亚南与双方当事人耐心调解、积极沟通,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赔偿原告的货物损失及部分经济损失,对于其他费用的支出,则由原告自行承担。该案件双方争执将近半年,现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得以顺利的结案,原被告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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