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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调解减诉累 三效统一促和谐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03 08:33:58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我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这下生活有着落了!”胡某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近日,永年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侯书平通过耐心调解与释法明理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原告是我区一家紧固件公司,被告胡某在该公司从事拔料工作。2020年6月,被告胡某在原告公司内工作时手被绞进机器,导致三根手指被绞断。事故发生后,原告为被告垫付医疗费、生活费等18余万元。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被告收到原告以上款项后,原告不再承担其他的赔偿责任,被告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原告索要其他赔偿。后被告向永年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原、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原告再赔偿其40余万元。仲裁委员会裁决原、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他请求未支持。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侯书平法官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安排与原被告见面。侯法官考虑到被告胡某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及时拿到赔偿款才能维持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转。侯法官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此事,于是他苦口婆心地做原、被告工作。但原、被告在赔偿数额上迟迟不能达成一致。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侯书平法官加大调解力度,分别与原、被告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诉求,耐心向他们解释法律规定,讲清法律责任,讲明和为贵的重要性。终于,在侯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同意让一步,原告同意提高赔偿数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可以专注生产经营,不必再上诉,为打官司伤神。被告同样减轻诉累,早日获得赔偿,让家人过上正常的生活,该案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永年区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站在人民的立场思考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知司法的力量和温度。企业靠职工发展,职工靠企业生存,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相辅相成。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只有处理好每一件案件才能充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新永年保驾护航。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