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张西堡法庭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于5月17日定亲,并计划于9月30日典礼结婚。在此期间,原告给付被告共计12万余元,另有苹果手机一部。后因双方产生矛盾,原告解除婚约,要求被告将所给款项悉数退还。因被告不予退还,原告将被告及其父母诉至本院。
法官助理王海涛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见面、沟通,通过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原告最终同意将返还数额降为8万元,并表示这是底线。被告辩称是男方悔婚并非是女方悔婚,且因购置嫁妆已消费6万元,其他款物均系赠与,无需返还。经过王海涛的耐心释法明理,被告最终同意退还原告7万元。双方因1万元差额僵持不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法官王丽萍了解情况后,在开庭前将双方邀请到接待室,对双方称,天下的父母都想让子女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成立一个幸福和谐的美满小家,两个孩子有缘相识,因机缘未到未能结为连理,但双方并无大的矛盾,双方应换位思考,尽快稳妥处理此事,男婚女嫁互不影响。经过王丽萍法官的悉心解释,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被告当场退还原告7.5万元此案了结。
本案的圆满调解,离不开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永年区法院张西堡法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法庭充满人文关怀,感受当事人的想法,让法条沾满阳光,温暖当事人的心房,真正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