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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货款未结起纠纷 一天结案止干戈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1-10-08 10:43: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年区法院大北汪法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庭干警马泊速立速调,仅用一天时间便成功调解,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原告田某从事建材行业。2020年4月,原告因业务需要向被告周某供应混凝土,供结之后,前后货物价值共计50000元。而被告却压着一半尾款迟迟不结。期间,田某向周某多次索要货款,却只收到了对方所打的欠条一张,约定于2020年7年29月日还清货款。然而直到约定期限,周某依然未能结清所欠货款。无奈之下,田某将周某诉至法庭。

法官助理马泊接到案件后,经过初步研习卷宗,认为案情简单清楚,涉案标的不高,采用调解方式更有利于保障原告合法权益,便立即联系被告周某了解情况。经过电联,周某对其拖欠的尾款未付无异议,因为今年受雨水天气影响,工厂经营遇到困难,资金紧张,所以才一拖再拖。马泊便向其说明应承担还款义务,以及拒不还清欠款将面临的法律责任,劝导其克服困难,尽快还款。周某表示,最近正在销售货物,能回笼一批资金,可以还清原告货款,但需要分期给付。

了解到被告积极态度后,马泊立即与原告取得联系,向其说明被告情况。也许是被告久拖未还的缘故,田某态度犹豫,迟迟没有表态。马泊察觉到原告情绪后表示,如果按正常诉讼流程,可能将会花费较长时间,诉讼成本相对较高,且可能激化双方矛盾。当下被告周某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以调解方式了结,可以尽快实现诉求,拿回货款。在马泊努力下,原告终于同意调解。

征询原、被告双方同意后,马泊立即与原、被告约定到庭时间,并及时联系立案庭立案,预先制定了调解书框架,为接下来的当面调解做足准备工作。

翌日,原告田某和被告周某如约来到法庭,在马泊有效的主持沟通下,两人见面后并没有剑拔弩张的气氛。马泊耐心倾听双方诉求,适时释明法理,解答困惑,并根据当事人主张完善调解协议。不到半小时,双方就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案件顺利了结。

拿到调解书后,田某坦言:“自己追要了一年多的欠款一天时间就解决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非常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而周某也对自己逾期拖欠给他人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生产经营中一定坚持诚信为本理念,自觉守信履约。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永年法院干警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注重强化调解举措,从速从快全力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