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侯书平快速调解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案,原告施某当场拿到了保险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30000元,解决了施某的燃眉之急。
原告施某及家人分别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2020年7月15日,原告因蛛网膜下出血等疾病到医院住院治疗,之后原告又先后四次入院治疗,花费了巨额医药费。原告曾于2020年10月21日向我院起诉被告支付保险赔偿金,本院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保险公司上诉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被告公司也履行了判决内容。
9月6日,原告施某由于治疗又两次住院需要被告支付医疗保险金,再次起诉被告。由于原告上次案件是由侯书平法官审理,此次案件依然是由侯法官审理。侯法官了解到原告急需这笔钱继续看病,如果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可能会上诉,原告拿到医疗保险金的时间可能会等很长时间。
侯书平法官主动联系原被告,邀请双方当面调解。在调解现场,侯书平法官积极向被告做思想工作,陈述原告现在的困难。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场支付了原告的医疗保险金3万元。
“我真没想到仅用10天就要回了3万元的医疗保险金,这是我的救命钱,这笔钱对于我来说真是太及时太重要了,谢谢侯法官,解决了我家最急最愁的问题。”原告施某激动地对侯法官说。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永年区法院干警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心系群众,为民解忧,切实将办实事落实到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