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张西堡法庭在一起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调解,耐心疏导,经过一个多月的持续跟进,在开庭前一日,原被告达成和解且履行完毕,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卢某与方某系多年水果经销合作关系,卢某在永年区从事水果经营,方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从事水果批发,卢某多次从方某处购买水果。2019年1月,卢某向方某订购一批水果,通过微信转账给付订金12000元,但方某收到货款后既不给发货,也不退还卢某支付的订金,经多次催促,仍没有效果,遂于8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判。
受理案件后,张西堡法庭工作人员贺珊珊、刘冉马上联系被告方某了解情况,可是试过了原告卢某提供的两个手机号码都联系不到被告。随后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终于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称遇到困难,现在没钱还。
为促进案件解决,刘冉通过原告提供的微信账号,与原告和被告沟通做调解工作。从晚上9点开始,她在家里一边抱着还在哺乳期的小婴儿,一边在微信上耐心疏导原被告,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提供调解意见,从当事人系多年生意合作伙伴关系出发,讲情理、讲法理,使当事人初步达成了统一调解意见,被告也连忙感谢。“不用跟我说谢谢,这是我的工作。”刘冉给被告的回复结束了这一晚的调解工作。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为了方便外地当事人诉讼,也为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王丽萍法官决定采取微信群视频聊天的方式,对调解内容和过程进行记录,之后出具调解书邮寄给被告。可听到这样的要求,被告反悔了,认为自己的“隐私”泄漏,对法院工作人员抱有敌意,拒绝配合工作。
就在事情陷入僵局时,王丽萍法官转变工作思路,决定让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给原被告的调解空间“腾腾地”,主要让当事人双方协商,从直面原被告的微信群里“挪挪地”,从幕前转为幕后,重点给原告做工作,持续跟进。根据这样的调解思路,就在预定开庭时间9月16日的前一天,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且履行完毕,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案结事了,而一度关系破裂的当事人最终也实现了“哥俩好”。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为最快、最好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永年区法院积极运用调解措施,千方百计通过调解方式,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