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大北汪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庭签字,冰释前嫌并给予法官助理赵伟高度好评。
在原告饶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张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饶某借钱,因长期未还被提起诉讼。法官助理赵伟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通过调解方式可以最快、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但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赵伟发现被告张某很不配合,拒不前往法庭说明情况,其消极的态度一度让案件审理陷入被动。
赵伟改变工作思路,果断联系原告饶某。通过原告了解到,双方本系多年朋友,以前也互有金钱往来,只是张某经营的装修门店,近几年生意较为惨淡,而欠款久拖不还,自己将其告上法庭确实急需用钱,属于无奈之举。赵伟据此对于案件调解有了较大把握,在征得原告同意调解后,马上拟定了分三期还款的方案。
做完原告的工作,赵伟马上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赵伟此次通过“唠家常”的方式,聊起了张某经营的装修门店和生意的不景气与困难。这些话说到了张某的心坎上,她的态度明显缓和,从一开始的易怒抵制变得冷静配合。赵伟察觉到张某态度的转变后,法理情理并用。一方面,向张某说明对方在她困难时刻及时伸出援手的这份深厚情谊,现在原告急需用钱,将心比心,于个人感情而言理应还钱;另一方面,案件事实清楚又有字据为证,开庭审理后很可能会被判定为限期一次性全额还款。向其说明,现在不接受调解,于情于理、于公于私对张某都是不利的。现在原告同意的分期方案,既能解决问题,又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经营和生活。最终,在赵伟的耐心劝解下,张某豁然开朗,欣然接受调解方案。当天下午,原被告双方就来到法庭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至此,案件顺利调解。
赵伟说道:“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往往因一方久拖不还,另一方索要无果后,无奈对簿公堂。大北汪法庭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注重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通过悉心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达成和解,巧妙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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