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基础性诉讼制度,贯穿诉讼的始终,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有利于全面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诉讼进程的发展。近日,永年区法院大北汪法庭干警乔宽等人加班加点成功解决一起“送达难”问题。
今年7月份,大北汪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法官助理乔宽第一时间与被告董某取得联系,却被百般推脱,不是说自己有事来不了,就是说身在外地回不去,家里没人,拒不提供家庭住址,不接受送达,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而原告则不时前来询问案件进度,诉讼意愿非常强烈。
乔宽再次与被告董某通话,详细阐明即使其缺席开庭,案件一样可以依法判决,但这样其就将彻底丧失申辩权利,且在接下来的诉讼中也会十分被动。随即告知对方如果不愿由法庭工作人员上门送达也可由亲属代收应诉材料。在乔宽的耐心劝解下,董某最终同意由法庭将应诉材料送到自己住处,并提供了详细的家庭住址。
9月16日下午6点半,刚刚接待完其他案件当事人的乔宽,顾不上吃晚饭和休息,带上干警马泊、杜泽辉赶往被告董某所在村,成功将材料送到了董某家中,为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永年区法院干警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心系群众,为民解忧,聚焦“送达难”问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用加班加点的辛苦付出,切实维护每一位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