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判决之后仍尽心 耐心调解促履行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18 14:07: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年区法院广府法庭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后,法官助理温史峰继续努力并成功调解,赢得双方当事人高度好评。

原告李甲经某地产中介与被告李乙签订了购房合同,口头约定所购房屋为中东户,并缴纳了定金,但看房时发现房屋实际为中西户,与之前承诺不一致,遂要求退还定金。多次索要无果后,李甲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及时作出判决。

在送达判决书时,被告李乙对判决内容提出疑问,法官助理温史峰就被告提出问题,依照相关法条,对其进行释法析理。最终,被告李乙表示服从判决结果。

温史峰敏锐地察觉到被告态度上的转变,为最大程度保障并尽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立即向被告说明,判决书生效的意义、其应承担的责任及判决书公开上网后产生的影响。同时,表示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将钱款赔付原告,争取原告谅解撤诉。征得被告同意后,温史峰第一时间联系原告,耐心细致地向原告说明情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通原告工作。最终,在其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和解,被告当场将钱款赔付给原告,原告撤诉。至此,案件快速顺利了结。

温史峰表示:“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处理每一起案件,结案永远不是目的,真正化解当事人纠纷,让老百姓能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职责所在。”

永年区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应调尽调、能调快调”工作思路,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