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我的事情,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这下孩子上学就没问题了。”近日,永年区法院多部门联动,通力协作,为一名来自北京的老人解决了一件民生实事,老人激动地对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广府法庭接待了这位姓冀的老人。冀某手持我院1992年的判决书,要求出具生效证明。书记员冯冰第一时间接待了冀某,看着她年事已高,身背行囊,形色匆匆,拿着业已泛黄的判决书,焦急的表达着自己的要求,便向其详细询问开具生效证明的用途。
冯冰了解到,冀某在1992年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其女儿由冀某抚养,冀某离婚后定居北京某区,户口也迁至居住地,冀某女儿一直随冀某共同生活,但户口并未从其前夫处迁走,现女儿已长大成人并已结婚生子。今年女儿的儿子年满三周岁,需要在居住地登记入学,但因女儿户口问题,外孙入学登记难以办理。因此,冀某匆忙从北京赶回来办理判决书生效证明。同时,冀某还表示,因为已离乡多年,为寻找广府法庭,一路从广府老城寻至小龙马驻地,耗时许久,而其购买了的是当天下午的返程车票,时间紧张,希望能够尽快办理。
了解缘由后,冯冰立刻将这一情况报告给法庭负责人陈丽娟。陈丽娟看到当事人判决书后,当即登录电脑系统进行查询,发现当年的判决书从现在的华宇办案系统中无法直接查询,而该判决书中署名的审判人员中只有王志增仍在本院工作。为减轻群众诉累,避免老人来回奔波,不耽误其返京行程,陈丽娟马上与原审判人员、审管办主任王志增沟通联系。王志增了解情况后,主动表示可由其作为原案件审判人员到档案室对案件纸质卷宗进行查询、核实。随后,王志增到档案室说明情况,及需要调取的内容。办公室档案人员白璐、段凯旋立即特事特办,迅速调取了案件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相关案卷材料。王志增将查询结果及时反馈给陈丽娟。核对案件相关材料之后,陈丽娟马上为冀某出具了该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冀某在拿到生效证明后连声表示感谢,并对永年区法院高效便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赞扬。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永年区法院全体干警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想人民群众所想,解人民群众所忧”为己任,用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快办事,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