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年区法院广府法庭法官助理温史峰通过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就案普法,帮助当事人理解法条,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在原告陈某诉被告乔某、薛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今年年初,原告发现屋内客厅、阳台及墙壁被水泡坏,客厅大灯也因此坠落,电视墙及阳台隔断也受到不同程度破坏。经过调查了解,原告发现是因为被告在外打工,长期不在家中居住,未能及时发现其房屋漏水,致使原告房屋受损。因类似情况前后已达3次,经物业调解不成,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温史峰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本系邻里关系,虽涉案标的相对较小但案情相对复杂,具体办理中将可能涉及鉴定环节,耗时耗力,从而导致案件审理时间过长。为维护邻里和谐,减轻群众诉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他确定了以调解为主的办案思路。
温史峰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了联系。一方面,详细地向原告释明案件如走判决程序,则需要鉴定的项目及鉴定费缴纳办法,向其陈述利弊;另一方面,多次与被告沟通,向其讲明在案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原告的合法诉求,促使双方互解互谅。最终,在其不懈努力下,由被告赔偿原告7000元,原告同意谅解并撤诉,案件顺利了结。
“多少年没有打官司了,没想到现在法院工作态度这么好,这么细心负责!”在广府法庭,薛某真诚地对法官助理温史峰说道。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永年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牢牢把握“法律人”、“政治人”、“社会人”三种角色,在每一个案件中,力争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