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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温情执行 我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14 09:12:38 打印 字号: | |

抚养权纠纷执行案件,因其执行对象是未成年子女这一特殊性,长期以来一直是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近日,经永年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韩建伟温情耐心工作,顺利执结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2009年,刘某(男)与王某(女)按照习俗举行典礼并同居生活。2010年生育长女,2011年生育次女,期间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19年刘某与王某因感情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判决。法院判决长女由刘某抚养,次女由王某抚养。判决生效时,两女儿均跟随王某生活。后刘某称孩子爷爷生病,让两个孩子回家看看爷爷,但将两个孩子带走后,拒不交付王某。王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刘某归还次女的抚养权。

由于王某已有半年多未能见到女儿,心情比较急躁,一说到孩子就泣不成声。见此情景,一方面,执行干警韩建伟耐心劝解,稳定王某情绪。另一方面,韩建伟积极与刘某沟通,告知大人之间因矛盾无法共同生活,不要让孩子卷入大人的纷争,这样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同时,积极寻找外援,与被执行人刘某的亲属取得联系,让其亲属劝其配合法院的工作,履行法院的判决。

为进一步对案件进行调解,韩建伟将双方约至法院。在调解现场,两个女儿尤其是长女,情绪异常激动,不断哭叫,拉着妹妹就是不让其跟着母亲走。韩建伟分析刘某在家里对孩子进行了不让其跟王某生活的教唆行为,导致次女“不愿意”跟母亲生活。韩建伟考虑到两个孩子尚年幼,不能给孩子造成伤害,果断的终止了此次现场调解工作,让双方先各自回去。

终止调解后,韩建伟一方面耐心地向刘某讲解了拒不履行的后果,若其执意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可追究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从利于女儿成长的角度出发,劝说刘某将女儿送至王某抚养。在韩建伟耐心地释法明理下,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回家后的第4天,将小女儿送到了王某身边,由王某抚养。王某接到女儿后,第一时间给韩建伟回了电话,言语中充满了感谢。

永年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件最不宜强制执行的案子。抚养权的执行工作与普通的财产执行不同,抚养权执行案件,不仅要考虑到孩子的人身方面,还要考虑孩子的心理健康方面,尽量避免让孩子卷入大人纷争而受到伤害。此案中,我院执行局干警积极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子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