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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干警侯鹏鑫荣获区“诚信之星”荣誉称号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13 08:46: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永年区行政审批局、永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永年支行、永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2021年度第二届邯郸市永年区“诚信之星”评选中,我院法警队干警侯鹏鑫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被评为“诚信之星”。

侯鹏鑫,女,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通过河北省四级联考进入永年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至今。

参加工作以来,侯鹏鑫始终践行着“尽本分、守信用”的诺言,坚持诚信待人,始终以“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来对待每一项工作。在工作中,侯鹏鑫坚守一诺千金的人格品质,只要答应的事情均按时如期完成。“答应的事就努力做到,做人要真诚坦荡,做事要诚实守信,无论做什么,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她经常讲的一句话。作为全队的内勤,她始终牢记内勤工作无小事,从一张提押票的保管到各种数据的汇总报表、材料总结、工作计划等,都时刻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发挥“数据库”作用。她始终用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对待每一位来访的群众,用谦和、热情的态度想群众所想,认真对待群众的求助,并耐心、细心地给予帮助,用真诚、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树立了我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永年法院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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