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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千里奔波为货款 半日解决释前嫌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13 08:45: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年区法院临洺关法庭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经过法官助理赵璐的耐心调解,促使原、被告双方言归于好,并彻底解决双方的纠纷,双方都表示非常满意,称赞赵璐是真心为民办事的好法官。

3月初,家住江苏省南通市的陆某向我区李某订购了一批产品。收货后,陆某认为货物质量有问题,并将货物退回给李某,双方约定重新定做一批产品。李某收到货物后,既不发货也不退货款,陆某一气之下将李某诉到本院。

我院临洺关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助理赵璐和被告李某取得联系,被告李某辩称货物质量没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赵璐耐心倾听双方理由,结合案情分析,认为案件争议时间不长,标的额也比较小,并且双方合作多年,调解是化解双方矛盾的最佳方式。

赵璐考虑到原告陆某是江苏南通人,建议原告在开庭前一天到达永年,在开庭前进行调解。原告陆某到达法庭后,赵璐和原告一起到被告处进行查看、验货。在现场,赵璐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案件事实,从维系双方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入手,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劝说。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支付运费,将货物再次发送给原告,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件未开庭审理,赵璐现场办公,仅用半天时间即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言归于好,对案件的结果都非常满意。

永年区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调解真正化解案件双方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