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将印有“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至永年区法院执行局,并激动的对执行干警武伟燕、马帅说道:“没想到拖欠两年的工资款,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全部执行到位,我代表我的工友对你们的高效执行表示衷心的感谢,是你们的执行工作切实让我们老百姓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6月,刘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调解后,因被执行人王某未按照已生效的调解书履行义务,刘某不得已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拿到卷宗,一看到王某姓名,原来是法院的“老熟人”。该案被执行人王某,在前两年就因拖欠工资款被强制执行。鉴于此,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下发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
王某在收到通知后,仍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对于拖欠工资款,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法院将会加大执行力度,如果仍不履行,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微信、抖音等媒介进行网上曝光。最终,迫于失信曝光的压力,被执行人王某按照调解书向申请执行人刘某结清剩余工资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干警马帅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合乎天理国法人情,本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更何况,拖欠的是农民工用辛苦劳动挣来的血汗钱,对于恶意拖欠不还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永年区法院执行局也必将采取更有力的执行措施,坚决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老赖生存空间!”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永年区法院赓续党的红色精神和优良传统,以更加有力的司法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在持续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中,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