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做好打长久战的准备,万万没有想到,我没有往法院跑一趟,只通过电话就把问题全部解决了,真心感谢人民法官!”近日,山东省某科技公司经理打电话对永年区法院民一庭法官郝芬霞说。
原告是一家山东的科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精密仪器,被告是永年某机械配件公司。2020年4月,原、被告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生产的铸件,并支付相应货款。合同履行后,原告发现该批铸件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使用,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赔偿各项损失。被告坚持该批铸件无质量问题。原告不满对方的态度,坚持不同意调解,并且申请鉴定。
郝芬霞法官考虑到原告是山东的企业,疫情当下,如果启动鉴定程序,不仅办案周期增长,还会增加原告往返奔波诉累。同时,被告公司经营状况一般,原告已申请保全,冻结其部分账户资金,如果长期被诉讼所累,会对被告的经营状况造成一定影响。综合考虑,郝芬霞法官认为调解对原、被告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郝芬霞法官通过电话对原告进行调解,调解电话一打就是半个多小时,耐心的向他解释鉴定不仅需要垫付鉴定费用,往来法院的次数也会增加很多,如果调解能够解决问题,不建议为了争一口气徒增自己的负担。就这样在一个又一个电话后,原告情绪得到缓和,同意平心静气解决这件事。
与此同时,郝芬霞法官通过电话向被告释法明理,说明如果鉴定铸件存在质量问题,他不但要承担高额鉴定费用并赔偿损失,还将对公司名誉造成负面影响。在郝芬霞法官的多次劝说下,被告最终同意向原告返还货款,并把货款打入相应账户,履行完毕。
为了方便当事人,郝芬霞法官电话告知原告可以向法院邮寄撤诉申请书及解除保全申请书。结案后,原告又将诉讼费退费申请邮寄法院,郝芬霞法官及时帮助原告办理了退费。
一个复杂的案件,当事人还未进入法院大门,原告的货款就得以返还,被告的账户也得以解冻,该案在郝芬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实现案结事了。司法之重任,为民之初心,眼里有群众才能不辞辛苦,心中有天平才能权衡左右。法律威严,但有温度,冷冰冰的是厚厚的卷宗,暖融融的是把群众的事办好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