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怀着诚挚且激动的心情,向永年法院广府法庭黄维杰法官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原告韩某强、韩某英如是说道。4月26日,永年区小龙马乡大张村村民韩某强、韩某英将印有“老骥伏枥红心向党解民忧、定分止争教育整顿结硕果”的鲜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了我院法官黄维杰手中。
2021年3月19日,我院广府法庭受理了原告韩某强、韩某英诉被告韩某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韩某强、韩某英购买了被告韩某亮的“小产权房”,并交纳了部分购房款5万元,但入住前原告家庭发生变故,急需资金周转使用,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关系无效并由被告返还购房款。
该案由黄维杰法官承办。接案后黄维杰法官第一时间通知被告应诉,并预定了开庭。开庭过程中被告意见较大,不同意返还原告购房款。庭审结束后黄维杰法官单独与被告交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向被告陈述利弊,最终被告同意将购房款返还原告,并于开庭当日下午将5万元全额返还给原告,解决了原告的燃眉之急。
黄维杰法官热忱之心念群众,高效司法为人民,真正将群众的事放在心里,记在脑里,做在实际,不愧为新时代人民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