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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
作者:永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11 09:02:48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 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 外,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 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 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 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四、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 1当事人起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 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 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 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五、授权不明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述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 特别注明。没有注明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 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超过诉讼时效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三年。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 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 民法院的支持。 

七、申请保全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 申请保全,以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当事人申请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 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 2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 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 全所受到的损失。 

八、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会导致审理时间过长不能尽快结案。 

九、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或中途退庭的,原告承担其诉 讼被视为撤诉的后果;被告承担案件缺席审判的后果。 

十、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  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 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己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 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 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十一、超过上诉期限或者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当事人对法律赋予上诉权的裁定书、判决书不服提出上 诉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逾期视为放弃 上诉权利;对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给付等履行内容的裁判文 书,当事人应当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 

十二、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 3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 实现。 

十三、不遵守诉讼纪律  当事人向办案人行贿或有其他违反诉讼纪律的行为;会 招致案件再审。当事人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将导致法院 根据其行为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训诫、罚款、拘留甚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 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来源:永年法院
责任编辑:永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