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8日在永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永年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 滨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十三届人大以来的工作回顾
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以深化审执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和践行司法为民为核心,以思想作风、能力水平、制度保障“三大建设”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年一个新台阶,每年都有新进步,各项审判指数均超过了全国法院平均水平,已跨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法院事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发展态势,为构建“和谐永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阳光司法,围绕公正效率这一主题,充分发挥法院职能,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五年来,我们始终围绕公正和效率,突出抓好审执工作,构建了时代所需、民心所盼、符合法院自身发展的阳光司法,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洒遍永年大地,大量矛盾得到妥善化解,人民满意度大幅提升。
认真履职,精心审理各类案件。我们围绕法院系统23项考核指标任务,与时俱进,向改革和创新要质量、要效率、要公信,不断调整完善审判框架结构,办案周期大为缩短,办案效果明显改观。2007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0046件,结案20018件。在刑事审判方面,努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坚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规范化量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立足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民事审判方面,密切注意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不断加强《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新法律法规学习、研究和适用,全力保障当事人民事权益。在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强化诉前调解,调撤率由2007年的61.2%上升至2011年的93.04%。在行政审判方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节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在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监督、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改革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题。经过实践的探索,在坚持审执分离的基础上,实行庭长统筹审执、“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内部一体化机制改革,扭转了立不顾审、审不管执的不良现象,做到了审执兼顾,使执行工作步入发展快车道。我们还注重内部的协作与监督,通过“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反规避执行和三夏会战等专项活动构筑了贯穿全年的执行气势,全院工作一盘棋、齐心合力破难题,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有效化解。如赵某等12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历经2年信访之路,经县联席办协调,导入法院诉讼程序,之后,我们多措并举,审判执行措施环环相扣,最终得以和解执行。《河北法制报》、《邯郸日报》等省市媒体予以了报道。
经过我们不断努力,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了良性循环,法警警务等工作也有了长足发展,受到全国、省、市、县多项表彰,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审判管理先进法院、清积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法警大队在全国法警岗位大练兵活动中取得了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刑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少年综合审判庭被省高院、共青团河北省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临名关法庭被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等等。
二、坚持能动司法,围绕和谐稳定这一中心,凝神聚力服务大局,促进和保障了全县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保稳定、促发展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法院中心工作,坚持把为党委政府分忧作为份内职责,正确看待和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一)妥善化解敏感性强的矛盾纠纷。积极审理好拆迁安置、企业改制、土地开发与保护等纠纷,妥善处理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热点纠纷、各类涉农纠纷和群体性纠纷。如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中,适逢敏感时期,受害方借机抬尸上访,而赔偿义务人履行义务确有困难。我们多次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在县委政法委主导下,与信访、民政、财政和所在乡村沟通协调,积极妥善化解了此案。省委维稳督导组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开辟司法服务绿色通道。从促进支柱产业发展出发,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与县产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注重发现产业链中存在的纠纷隐患,把司法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做到了提前预警,使企业规避了风险。通过开展“进企业、助项目”活动,走访调研了一大批重点企业,加深了法院和企业之间沟通联系,丰富了法院服务企业和项目举措。特别是为26个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审执标的6亿多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1.5亿元。《人民法院报》、《中国县域经济报》、《河北日报》等媒体均予以报道。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我们对在信访、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了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社会事务水平;还经常性地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广大群众在法治框架下理性表达诉求;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调研实践活动,提高了政法机关协调联动能力,确保了基层大局稳定。
三、坚持为民司法,围绕服务群众这一宗旨,尽心尽责定分止争,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坚持从解决百姓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让法院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上,使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幸福和尊严。
(一)以责为纲化解信访案件。我们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化解信访案件的根本出路,制定完善了预防和控制信访案件长效机制,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对信访案件一包到底,直至解决。下大力抓初信初访工作,确保在第一环节、第一时间解决矛盾。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对信访事项集体会诊、对信访隐患集中排查,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应对和防御能力。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巡视组长尹忠显来我院指导工作时,对我们的做法予以肯定,并请最高法院编发简报进行推广。
(二)以调为主解决矛盾纠纷。我们深刻认识到司法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坚持调解优先,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调解领域,形成了多元化的诉内矛盾解决机制,让调解的原则体现在办案的各个环节。积极推动全县“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充分利用基层民调组织和群众工作室进行调解,共同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惠民。将立案大厅改建为服务大厅,成为集导诉咨询、安全保障、便捷立案、诉前调解、信访接待、法律宣传、领导值班七大功能于一身的便民场所,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为其减缓免诉讼费;对特殊诉求的当事人,实行专门审查、预约和上门服务。加强巡回办案力度,高度关注涉农案件办理效果,及时化解、减少不稳定因素。同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交通巡回法庭,促进了交通事故类案件快审快结,使群众真正享受到司法为民的实惠。
四、坚持文化司法,围绕快乐幸福这一理念,努力打造人文法院,提升了队伍品质能力
我们坚持文化强院战略,制定并实施了《永年县法院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全方位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首批示范单位,也是邯郸市唯一被评选上的人民法院。省委信息中心和县委研究室刊登了我院文化建设做法。
(一)文化活动有声有色。不断加大文化硬件设施投入,打造了荣誉室、电子图书室、文化活动室、文化长廊等文化载体精品工程。在文化活动中,从维护团结、个体关怀、学习提高出发,提升了文化品位。其中,通过坚持以每月一次、至今已进行了56次的主题鲜明的集中学习,使干警心灵得到洗礼和升华,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批省市级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和和谐卫士。
(二)推进精细管理文化。制定和完善了10个方面的5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形成“高标准、严要求、真管用、不漏项”的制度体系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突出培养干警忠诚精神和“拒绝理由”观点,努力塑造敢、快、好的执行力,加大各项制度、工作任务落实力度。为适应管理要求,对审判大楼进行了功能改造,办公、办案区划结构更为合理,彰显人文关怀。
(三)狠抓干警行为规范。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整合重组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以党员先锋带动其他干警行为规范,被省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诉讼文书制作能力和诉讼调解能力,广大干警行为更加规范。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不间断地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和党性观念教育,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规范干警行为,使每个干警都成为品行端正的示范者和敢于担当的力行者。中纪委内部刊物以《三大建设谱新篇》为题刊发了我们的工作做法。省市政法委和市纪委简报也刊载了我们廉政建设的有关做法。
五、坚持监督司法,围绕广泛接受监督这一根本,主动落实公开审判,推进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司法工作始终置于党和人民监督之下。五年来,我们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00多人次,不断加深与代表沟通与互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组织专门人员依照相关程序,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狠抓落实。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审执工作情况。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人大常委会在2010年任命了50多名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新陪审员积极参与审判,陪审率大幅提高。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开展了“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欢迎并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县电视台专门栏目定期播放与我们共同制作的法律普及节目,受到群众欢迎,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法院工作求真务实的五年、改革创新的五年、攻坚克难的五年、创先争优的五年。县法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政府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提升和改进,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与承担的日益繁重任务还不相适应等等。面对这些问题、不足和困难,我们将以更加端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加以解决。同时也祈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
当前和今后工作的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稳定和发展大局,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巩固、提高、创新,持续加强思想作风、能力水平、制度保障“三大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永年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先进理念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会议中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能动司法理念。认真做到“六个全面落实”,即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全面落实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科学管理,全面落实公开透明,全面落实廉洁高效。
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坚决贯彻县委的重大决策、指示和工作部署,对在队伍建设、司法管理和重大案件中的重要举措,及时向县委请示和汇报。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进一步拓宽与人大的联络渠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旁听庭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加强审执机制改革,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大改革力度,健全以审执质量和效率为重心的审执管理体系,充分做到审执兼顾;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地评定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依法办案第一要务,提高化解矛盾水平。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进一步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和谐的诉讼环境,依法公正地处理案件,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促进社会进一步稳定、和谐。
五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高服务大局水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民生;积极协调行政执法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切实推进法治永年建设。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创先争优水平。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先进文化建设,着重提升司法能力、转变司法作风、严明司法纪律,努力塑造服务百姓、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更好地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七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稳定基层水平。坚持办案力量和物质保障向一线投入、向基层倾斜,大力加强基层法庭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庭设置,扩大巡回审判效应,不断增强基层执法办案和化解矛盾能力,努力构建“基层稳、天下安”的和谐局面。
各位代表,新年新气象,跨马又征程,我们决心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高质量、高水准履行职责,为推动全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